一、按照每年制定的目标计划,完成美术、摄影、书法作品的创作任务。
二、按照每年的目标任务,举办全区性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展,做好策划、组织、征稿、布展、退稿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区各个镇街、各企事业单位的美术、摄影、书法展的组织、辅导、布展工作。
四、组织召开区文化馆美术、摄影、书法创作及作品研讨会。
五、组织美术、摄影、书法业务人员下基层的辅导工作。
六、加强与我区美术、摄影、书法协会的联系与合作,为全区美、影、书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七、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类活动的相关工作以及各种临时工作任务。
八、组织、完成每年的采风活动。
九、负责相关文件、图片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